破解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中保协支招建设开放可持续的第三支柱

Jun 30, 2018 来源:腾讯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据介绍,《报告》是国内首次对养老金第三支柱做出的较为全面系统研究,其研究成果充分证明了养老金第三支柱应优先保险保障和长期储蓄的功能,基于此,报告建议,建设开放可持续的养老金第三支柱。

  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现状待解,第三支柱建立尤为必要

  事实上,今年以来,养老多层次保障体系已有推进。4月2日,财政部、银保监会、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加快发展第三支柱,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深化养老保障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手段”,银保监会王叙文对于建立第三支柱的必要性给予肯定。

  王叙文进一步强调道,“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现状,距离发达国家总体养老金保障水平的缺口,需要通过二、三支柱,特别是第三支柱的发展来弥补”。

  确实,养老保障体系中,三支柱各司其职、有重叠,也有补充。第一支柱的发展目标,是为广大民众提供基本养老保障,实现制度的全覆盖,确保公平性和可持续性;第二支柱的发展目标,是为企业职工平均提供15%到20%的养老金替代率,对央企、国企职工及政府雇员平均提供30%至40%的养老金替代率;第三支柱的发展目标,是使广大民众能够不受就业形势,就业单位条件限制,都有机会在税收政策支持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计划。

  “比较理想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是为广大民主平均提供15%到20%的养老金替代率,对无法参与第二支柱,无法享受第二支柱税优政策的民众提供30%到40%的养老金替代率”,由此,王叙文表示,我国第三支柱的发展定位,应该是承担起弥补第一支柱替代率缺口和填补第二支柱覆盖率短板的责任。

  “但现状是,养老三支柱发展不均衡”,中保协秘书长商敬国表示。对于这一观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给予认同,“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结构处于失衡状态”,朱俊生列举了一组数据:2017年,将中美两国养老数据进行对比,美国三支柱积累资产是其GDP的1.52倍,而中国这一数据只占本国GDP的8.6%。“面对人口老龄化,我们并没有做好应有的准备”。

  “因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可持续,二、三支柱结构性改革非常重要”,朱俊生表示,放眼全球,各个国家都在优化养老金体系结构,因为大家都在面临人口老龄化,意味着公共养老金的支出在增加,这个压力会很大。

  “而此前,安联发布的一个指数,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如果私人养老金发达,整个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就更强,如果私人养老充足性分值越高,整个制度的可持续性分值也越高”,朱俊生称,这给我们一个启发,即为什么要调整养老金体系结构,为什么要发展第三支柱。“只有发展第三支柱,才可以更多的增加养老资产,改善结构失衡的现状,缓解基本养老面临的众多问题”。

  由此可见,对于建立第三支柱的研究,尤为必要。

  摸着石头过河,中保协借鉴他山之石四大建议支招

  但什么样的第三支柱最符合我国国情,目前或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此次,中保协发布的报告中,首先落地研究了税优方式问题。报告指出,税优政策属于个人养老金顶层设计问题,采用什么样的税优政策将直接影响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与空间。

  “用税优政策来建立或撬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是国际通行做法,通常有延税型和免税型两种”。但两种方式效果有差别,报告通过研究对比发现,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中,明确了EET模式。“这种模式,对高收入纳税人群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但中低收入人群可能因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享受”。

  由此,报告首先建议,要建立多样化普惠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议以近期试点的税延养老险为开端,加强税制改革,未来引入直接补贴模式,让更多的人群享受政策福利,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盖面,促使税优政策走向普惠,提高第三支柱替代率。

  如今,税延养老险试点实行将近2个月,伴随消费者认知的日渐清晰,保险产品的日益丰富,业内普遍认为,税延型养老保险,正成为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一个重要突破口。“真正的爆发,还未到来”,保险业内普遍表示乐观。

  建立起来的第三支柱,如何同第一二支柱充分协同?对此,中保协报告指出,养老金三支柱间存在功能重叠和市场竞争,为解决这一冲突,不少国家打通三支柱间的资金流动,如美国第三支柱IRAs承接了大量第二支柱401(K)计划资金转入,实际是二、三支柱的混合体,英国允许参保人以“协议退出”方式退出第一支柱,转移到第二支柱等。

  由此,报告借鉴他山之石,建议,我国应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离职人员将第一支柱或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等,有效提升参与率。

  “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支柱的发展目标,不是片面追求高投资收益,而是注重养老金的安全可靠、长期稳健”。王叙文提醒道。确实,养老金具有储蓄、保险和再分配三大功能,目前国务院批复保险业先行先试,在某种程度上也认可了第三支柱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为优先的功能导向。基于此,报告建议,第三支柱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一定要以资金安全为底线,要求收益稳健、长期锁定,满足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

  “开放的养老金第三支柱,这一点非常值得肯定”,朱俊生对报告中提到的此点建议充分赞同。对此,报告也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建议鼓励多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发挥各自在养老金积累期和领取期的不同功能和优势,但基于养老金的保障属性,要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根据参保人年龄不同,要求不低于50%以上的资金配置到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较强的商业保险产品,确保养老资金安全稳健。

  “要理性看待第三支柱养老金的两个阶段,一个是投资积累阶段,一个是领取阶段”,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郑伟表示,在投资积累这个阶段,是可以完全放开的,有资质、有能力的机构都可以来做。而到了领取阶段,保险业和保险机构的独特优势,则不可替代的显现出来。“当然,这一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保险业虽然会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但专业优势,也将不可动摇的”。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时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792615979@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