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拟规定:互联网上不得直播录播拜佛烧香,个人不得

Sep 12, 2018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9月12日,记者从国家宗教事务局获悉,该局目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等宗教活动。

互联网上募捐不得以宗教为名开展

该办法明确其所指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涉及宗教的信息。

办法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时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792615979@qq.com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相关文章